行政院兒童E樂園
http://kids.ey.gov.tw/ct.asp?xItem=23573&CtNode=562&mp=61 2010/7/9瀏覽
Q1. 什麼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是指政府為要保護兒童(12 歲以下)及少年(12 歲至 18 歲之人)的權益,所訂定的法律,裡面的內容是告訴小朋友哪些事不能做,如何保護自己,也告訴大人對小朋友不能做哪些事,並要提供小朋友一個安全的成長環
境。
兒童及少年因其年齡尚小,還未發育完成,無法獨立生活,因此有必要專門為小朋友設置保護照顧制度之必要,其目的除了保護小朋友的權益外,更要進一步教育小朋友將來成為有獨立人格的大人。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是政府特別為小朋友制定的法律,裡面的內容,包括哪些?
一、總則章:
規定了父母親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的責任,無論是政府或法人團體、機構,都應共同協助兒童身心健全發展,而且大家處理兒童的事,應該以兒童及少年的
最佳利益考量。
二、身分權益章:
- 每一個人都應該有一個身分,才可以受到保障,為讓小朋友的姓名、戶籍、身分等權益不致 因父母不辦理出生登記而受影響,所以規定醫生、助產士要將出生小朋友的資料給政府,讓政府知道有小朋友出生。
- 小朋友家裡若有問題,父母親無法照顧小朋友,如果要有ㄧ個新的爸爸媽媽來照顧, 可以向法院申請許可,辦理收養的手續,為無人照顧的小朋友找到另一個適當的家。
- 為保障被收養兒童權益,免於日後發生近親結婚、發現遺傳性疾病、或 將來長大,希望尋找親生父母資訊等「知」的權利,政府設置「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統籌收養個人資料之建立與保存。
三、福利措施章:
為了使兒童及少年有ㄧ個完整健全的生長環境,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很多給小朋友及家庭享有的福利措施:
- 對兒童、少年及其父母辦理親職教育,使親子關係更和諧。
- 對於家庭經濟有問題的小朋友,提供生活扶助或醫療補助,讓小朋友能快樂長大。
- 對早產兒、重病兒童及少年與發展遲緩兒童之扶養義務人無力支付醫療費用之補助,讓小 朋友能健康長大。
- 對於未婚懷孕或分娩而遭遇困境之婦嬰,予以適當之安置及協助,讓小朋友出生後無後顧 之憂。
- 提供兒童及少年適當之休閒、娛樂及文化活動,使小朋友能快樂的遊戲。
- 實施三歲以下兒童醫療照顧措施,讓小朋友身體健康。
- 辦理兒童托育及課後照顧服務,讓爸爸媽媽能安心工作。
- 建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之篩檢、通報、評估、治療、教育之銜接與協調機制,讓發展 遲緩的小朋友能健康長大。
- 對逃家之兒童少年應提供適當之安置,讓迷途小朋友能找到家。
四、保護措施章:
為了讓小朋友平安長大,避免受到虐待或被引誘學習不正當行為,特別規定大人及小朋友不可以做的行為,及遇到危險時要如何處理的規定:
(一)小朋友不得有下列行為:
- 吸菸、飲酒、嚼檳榔。
- 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 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 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 .觀看限制級的出版品、電腦軟體及電腦網路。
- 在道路上飆車或參與其行為。
- 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 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 充當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等場所之侍應或從事危險、不正當或其他足 以危害或影響其身心發展之工作。
(二)大人不可以對小朋友有下列行為:
- 提供小朋友菸、酒、檳榔。
- 提供小朋友暴力、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 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及限制級的出版品、電腦軟體及電腦網路。
- 讓小朋友進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情趣商店。
- 僱用小朋友從事不正當及危險工作。
- 讓 6 歲以下小朋友獨處。
- 虐待、遺棄小朋友。
- 利用小朋友從事有害小朋友身心之行為。
- 提供有害小朋友身心健康之物品。
(三)規定小朋友生命、身體或自由有危險時,要如何處理:
- 醫生、老師、警察及社會工作等人員發現小朋友有危險時要報告政府,由政府去處理。
- 小朋友罹患性病或有酒癮、藥物濫用,父母親要協助去就醫。
- 小朋友有生命、身體或自由有危險時,政府要給予緊急保護與安置安全的地方(育幼院或 寄養家庭)。
- 小朋友家裡有重大變故,政府要協助安置小朋友或給予家裡補助。
- 要保護小朋友隱私,小朋友受到虐待時,身分資訊不得曝光。
五、福利機構:有各種機構讓小朋友可以運 用。(請小朋友參考本網站機構章)
六、罰則:違反法律規定所受到的處罰
- 對於供應小朋友菸、酒、檳榔、毒品、管制藥品、暴力、色情或猥褻之出版品、光碟等不 正當物品者,處以罰鍰。
- 父母親要禁止小朋友進出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情趣商店等場 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也要禁止。
- 父母親對兒童虐待、未禁止小朋友進入不正當場所等要接受親職教育。
- 附則:大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小朋友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 刑至二分之一。
七、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所照護之對象,就是 18 歲以下之兒童及少年,除了需要社會各界予以關懷之外,更需要法律上與以最適切的照護,本法通過希望父母或監護人對小朋友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對於政府依
本法所為之各項措施,應配合及協助,對於兒童及少年應以其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八、若一般民眾對於兒少法有疑問,可以 從內政部兒童局獲得資訊。電話04-22502850(總機)http://www.cbi.gov.tw(網站)。
Q2. 政府制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目的是甚麼?
因為兒童及少年身心都還沒有發展完全,為了保護他們的身心健康,維護他們的人格和尊嚴,不致受到性行為及色情性剝削之傷害,政府制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 條例,與民間共同努力來預防兒童少年從事性交易,如果有兒童少年不小心或者被強迫被引誘從事了性交易,政府會盡力去救援並且用各種適當方法的給他們保護,
對於跟兒童少年從事性交易或強迫、引誘兒童少年從事性交易的人,政府也會依據這個法律重重地處罰。
Q3. 甚麼是援助交際?是不是色情交易?
「援助交際」是日本色情業者引用的名詞,也就是為了美化違法色情行業讓人們誤以為「援助交際」是正當合法的,創造這個名詞的動機是讓少年拋開羞慚感,為了能很快而方便取得金錢時,透過網路或其他管道請求援助,以身體換取金錢。其實援助交際就是性交易,都是違法不正當而且會危害兒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千萬不能輕易嚐試。
Q4. 如果兒童少年去做「性交易」,會有甚麼不好的影響?
兒童少年身心都還沒有成熟,缺乏獨立判斷能力,若不小心或被迫從事性交易,對身體及心理發展有很大的傷害,可能造成感染 性病、懷孕、流產、內心羞愧、沮喪、看輕自己、失去正常的人際關係或者自我傷害的現象,不但家人老師及親友為之痛心難過,自己的健康、學業、人格以及前途 可能也會受到嚴重傷害,而政府除了需要投入很多的經費及人力來加以保護外,國家名聲也會受傷害,甚至對國際形象也會有不良影響,危害可說非常的大。
Q5.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主要內容是甚麼?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主要在規定甚麼是性交易,以及如何透過學校性交易預防宣導的課程,讓學生有正確想法及觀念而不會去從事性交易, 而政府相關單位以及民間應該共同合作,努力救援從事性交易或者可能去從事性交易的兒童少年,一旦發現後,就會根據兒童少年的狀況,請家長帶回家注意輔導管 教或為他們找一個適當安全之地方安置輔導,讓他們能繼續完成國中學業和希望能使他們改變從事性交易的錯誤想法,至於對於強迫、引誘他們從事性交易的人,會 依照所違反及犯罪的輕重情形,依據刑法及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相關法律來加以判刑及罰金等處罰,並且讓他們上輔導教育的課程,目的是希望他們不再犯錯。
Q6. 一發現有兒童少年從事性交易的事情時,怎麼辦?
關心兒童少年身體與心理的健康發展,是政府與民眾共同的責任,所以如果發現有兒童少年從事性交易,可以透過以下救援通報方式來通知相關單 位及人員,以便可以及時來救援及保護他們:
- 全國性救援專線113或0800-000919,一發現有 兒童少年從事或可能從事性交易,可以向警察或檢察官報案。
- 學校老師、醫師或護士、社工員、司法人員、觀光業人員等等,如果發現兒童少年從事或可能從事性交易,也有責任要通報縣市政府或警察機關。
Q7. 如果兒童少年去做「性交易」,也是會被處罰的ㄛ!
就讀國二的小明放學回家,看見媽媽正在做飯…………
小明:媽,我們班上的小明,他媽媽最近幫他買了一支照相手機,好炫ㄟ..我想..媽..你可不可以買一支給我?
媽媽:手機?學生上課要用到什麼手機,而且你不是已經有了一支嗎?
小明:那已經過時了,而且又沒有照相功能!好不好..。
媽媽:下次再說啦!
小明:好不好啦?
媽媽:不行!
小明:每次都這樣..不行就拉倒。
小明打開電腦,並自言自語:不給我錢買,沒關係!我自己想辦法,ㄟ..網路交友?嗯..寂寞少婦..尋找年輕學生援交,援交?那..可以賺錢囉!我就可以 自己買照相手機、電玩...PDA…MP3…還有...。
A7:
親愛的小明..請注意了!除了一般的大人外,就算是兒童少年,如果和 18 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包括男生和女生〉從事性交易,依照刑法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規定,最重將會被關 7 年,同時經判決確定者,還要接受輔導教育至少 12 小時的課程,所以為了保護自己免受處罰及其他兒童少年身心健康,請拒絕性交易。
Q8. 如果與兒童少年進行「性交易」或強迫兒童少年跟別人從事「性交易」,是會被重罰的ㄛ!
小珍:里長伯好
里長:啊,小珍,下課囉?
小珍:是啊
里長:你真是我們平安里的模範生呢,聽你媽說,這次月考你又考第一名喔!
小珍:嗯……對啦,這也沒什麼!
里長:那明年考大學一定沒問題!
小珍:這……我不知道……里長伯,對不起我還有事,我先回家了..里長伯再見
里長:要趕回去做飯喔,真是乖,再見,再見!
※ ※※※※※※※※※
小珍:(哭泣)媽媽,請你讓我留在家裡,我不要去劉老闆那裡,我不要……
媽媽:小珍,不是我狠心,你也知道我們的家境,你爸又生意失敗,欠了一大堆錢人又走了,前兩天債主來要錢,警告我不還錢就要我的命,我一條賤命不值錢,可
是我們一大家子要怎麼辦?
小珍:我可以去打工,賺錢……
媽媽:那是無濟於事的……
劉老闆:對啊,小珍,我會對你好的……
敲門聲……
里長:阿月,這個禮拜天有個臨時工的機會,你要不要……咦,怎麼了,小珍你怎麼哭成這樣?啊,劉老闆,今天怎麼有空來?
劉老闆:嗯...這…我……
小珍:里長伯(抽泣)
里長:我說阿月啊,我們平安里就屬小珍最乖了,才16歲就把家裡打理的這麼好,有這樣的女兒還有什麼不知足?
小珍:里長伯,媽媽他硬要把我……把我……劉老闆……
里長:啊?!什麼!我說阿月啊,你也真狠心,小真還未成年,你怎麼可以這麼做!
媽媽:我……我是不得已的……
里長:還有喔,劉老闆,想欺負這麼年輕的小女孩,你們兩個都犯法了!
A8:
里長告訴劉老闆:「現在政府已經有保護兒童少年的法令,尤其是與未滿 18 歲少女性交易處罰特別的重!根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的規定,與未滿 18 歲少女性交易之情形要處有期徒刑、拘役或是幾十萬元的罰金呢。另外小珍的媽媽強迫小珍從事性交易,最少可判
7 年以上重刑,而且,一但判決確定,另外都要接受輔導教育至少 12 小時的課程!」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